前往美國的飛機上(8.17),我讀了一本英文舞台劇劇本---ART。
那齣舞台劇是我1997年在倫敦看的, 故事是說有三個朋友,其中一個人花了20萬法朗買了一幅全白的畫,另一個人非常不能忍受,而第三個則有點能接受又有點不能接受。 他們的友誼因此受到了挑戰。
當初看完這齣戲是相當感動的,好像感覺到了什麼東西,卻又說不上來。那幅全白的畫到底算不算是藝術?而什麼又是藝術呢? 我衝動的買下了劇本,卻在上上星期才一口氣唸完。 讀完...有點錯呃,這就是我當初很喜歡的那齣舞台劇嗎? 為什麼看完劇本只覺得so so? 讓我心動的反而是不斷竄進腦中的舞臺畫面。
其實它要說的東西很簡單,沒有沈重的哲學讓人思索,文字本身很平淡無奇,這不會是個讓人拿來讀的劇本,應該要拿來演。現在再回想看戲的情形,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演員不時的"停頓", 也就是舞臺上一片寂靜,沒有人說話。通常這種現象代表著冷場, 但是由於演員把時間掌握得很好, 在這齣戲中反而是一個邀請觀眾共同思考的訊號。
全劇只有三個主角,他們彼此是好朋友, 場景就是三個人的客廳輪流。就導演的角度而言,是很難處理的, 你不能讓觀眾看三個人在沙發上聊天聊上一個多小時吧! 不過我在看的時候卻一點也不覺得悶,而且他的表現方式是很寫實的, 一點都沒有用任何誇張的手法來轉移觀眾的注意力或是製造驚奇, 也沒有不斷變換的場景與音樂。這完全是個硬碰硬, 強烈考驗導演功力與演員功力,玩的是最基本的節奏與情緒。 到現在我都還記得三個演員的一些 just right 的表情, 那是光看劇本感受不到的。